在逃亡5年后,伙同他人利用POS機瘋狂套現近2000萬元的董某,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。近日,徐州沛縣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,被告董某因非法經營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。
已經離異的董某最近感到特別煩惱,自己初中畢業(yè)沒什么特長,工作難找錢難掙,眼看著才三歲兒子在家嗷嗷待哺,父母年紀又大,愁得董某頭發(fā)都發(fā)白,無奈之下董某外出蘇州打工,干過銷售、做過推銷。
在一次和朋友吃飯的時候,董某結識了某商銀行的趙某,于是就開玩笑似的向趙某請教如何能像銀行業(yè)一樣掙錢,沒想到兩人越聊越投機,不久后趙某和董某聯(lián)系,說有一個想法也許就是董某能出人頭地的出路。
董某找到趙某時,趙某的第一句話就問他對信用卡熟不熟悉,而董某因此前曾在一家銀行推銷信用卡,了解相當多,于是趙某明言,想利用POS刷卡套現從中賺取手續(xù)費來掙錢。董某聽后感覺有門,兩人一拍即合,當即開始謀劃套現事宜。
趙某先是以其妻子的名義辦理了“XX百貨”的工商登記,隨后分別在兩家銀行申請了POS機。于是董某、趙某二人在某辦公大廈租下一間辦公用房,由趙某出啟動資金,董某負責找尋客戶、收取套現手續(xù)費。本來以為未必會有很多人刷卡套現的董某很快知道自己錯了,自開工以來,刷卡套現者絡繹不絕,短短不到8個月的時間,兩人共累計套現18013371.65元,董某自己都覺得賺錢像瘋了一樣。
可惜好景不長,趙某、董某的“瘋狂”套現舉動引起了警方的注意,很快就被公安機關逮捕,因涉嫌金額較大,很多證據有待核實,于是兩人都申請了取保候審。但董某不甘心,想到家里還有孩子老人需要照顧,趁著夜色,董某偷偷離開了家,這一逃就是5年。
然而法網恢恢,董某終究難逃法律制裁,在被公安機關再次逮捕后,董某如實的供述了自己的罪行。最近,沛縣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董某違法國家規(guī)定、嚴重擾亂市場秩序,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(yè)務,情節(jié)特別嚴重,其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,判處有期徒刑五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。